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皮肤损害多种多样,表现不一。颊部红斑可为首发表现,可于1临床表现出现前数月或数年发生。皮疹出现突然,最初位于颊部,为小片绿豆至黄豆大小的水肿性淡红、鲜红或紫红色斑,逐年增多扩大至鼻梁,当鼻梁与双侧颊部皮疹相连时,状似蝴蝶,故称之为蝶形红斑。
有些红斑狼疮病人颊部红斑形状不规则,皮疹有的边缘清楚,有的不清楚,有的皮疹可伴有表面糜烂、渗出、鳞屑和结痂;有些病人皮疹水肿严重。颊部红斑可持续数小时、数天或数周,通常易反复。
皮疹通常可完全消退而不留痕迹,也可在皮疹部位出现色素沉着或不同程度的毛细血管扩张,较少出现萎缩现象。有部分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可出现盘状红斑,多位于暴露部位,如面部、颈部、耳、手臂和前胸部,呈散状分布或片状分布。另外还可以出现红色斑丘疹、丘疹、毛细血管扩张等,可单独出现其中一种皮损,也可几种同时发生或先后发生,全身部位均可受累。
在75%—80%红斑狼疮病人中出现皮肤表现,仅次于关节病变。在 25%的病人中,皮肤病变为首发临床表现。一般皮肤病变多在起病时出现,但少数病人可发生于其他系统病变数年后。
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有脱发,在前额上常有短、断发,称为狼疮发,并可出现斑秃、稀发。约20%的病人有血管炎,表现为指(趾)尖有小的梗塞,可引起溃疡甚至坏疽,手指末端和指甲周围皮肤红斑。1/5病人有雷诺现象。活动期可出现无痛性溃疡,见于口腔黏膜、牙齿、硬腭、软腭,类似的溃疡也偶见于鼻隔和阴道。